1月16日,修訂后的《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實施細則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細則》)在科技部官網公布,自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記者了解到,科技部、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,每兩年對中央級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等單位科研設施與儀器管理、運行以及開放共享總體情況進行評價考核,并向社會公布評價考核結果。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,主要包括政府預算資金投入建設和購置的,用于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活動的各類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單臺(套)價值在50萬元及以上的科學儀器設備。依據《實施細則》,評價考核指標包括組織管理、運行使用和共享服務3個一級指標和9個二級指標。考核結果分為優秀、良好、合格、較差四檔,綜合評分相同時,按共享服務情況進行排序。具體而言,組織管理包括統籌管理、科研儀器開